与南宋同行_第六十章 大宋也有碰瓷的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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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六十章 大宋也有碰瓷的 (第2/3页)

    他们倚仗幕府的势力,居住在庄园内,代表庄园领主管理庄园。

    庄园领主把庄园的一切经营全部托于地头,地头每年向领主缴纳一定的年贡和租税,这种形式称为“地头请所”。

    由于庄园领主们经常会为了“请所”而产生激烈纷争,因此镰仓中期以后,又出现了另一种称为“下地中分”的经营方式,即把庄园耕地和庄内农民分为“地头分”和“领家分”,地头断绝与领家的一切关系,完全独立于领家。

    通过“地头清所”和“下地中分”这两种方式,地头逐渐转化为在地领主。这种转化,是建立在对农民的支配和管理的基础上的。

    如此,在地领主对农民有更大的支配权,同时,他们又是对南宋贸易的主要力量,也是坚定的支持者。

    所以,那个牙郎的自信是有原因的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的日本商人大多住在嘉会门外的码头区,他们各个方面都以模仿大宋商人为荣,如果人家不开口说话,还真无法一下子区别开。

    至于高丽商人,他们大多是做短暂的停留,由于种种原因,他们极少在临安城居住。

    宋子强和王德发则要去购物,货色还需要不少呢。

    在计划中,他们要买一些必要的东西。

    比如硝石和硫磺,不仅制造火药有用,靠他们加工农药化肥也需要。

    这个时空的硫磺和硝石却不是专卖,民间购买的数量,不比官方的少。

    在大宋时期烟花爆竹产品的品种繁多,并且具有烟、火、光、声等不同的效果。

    到了南宋时临安城内已开始举办多种大型烟花晚会,甚至当时的许多烟花爆竹制作技术一直沿用至那面的世界。

    南宋民间的鞭炮制造非常发达,种类上也很多,大家在街上也看见过好几批游商拎着筐贩卖,当时看见了,但是因为那时光顾着为弄到青铜器高兴了,谁都忘买了。

    回到纪家邸店后,大家才想起来这事情,又匆忙叫店小二出去代买,倒是很快买回来了几样。

    毕竟,现在快过年了。

    他们当时撕破了烟花爆竹外面裹着的草纸后,一检查那火药,大为失望,这最多是只能算低端燃烧的**……

    他们点燃了后,果然是冒着浓烟燃烧了,从速度看,这个可当不成火炮和火铳的发射药。

    它各项纯度和配比可能不是很好。而且肉眼可见,木炭颗粒就有些大了。

    大宋早在神宗时代,设置了军器监,总管京师各州的军器制作,规模宏大,分工很细,其中有“广备攻城作”,即国防工场,其中就有专门研制火药的作坊。

    从此火药制造的进步很快,到了北宋末年,便已有“霹雳炮”、“震天雷”等爆炸性很强的武器,表明那时对于提纯硝硫已经很有经验了,但这只能是相对的。

    据北宋抗金将领李纲的自述,靖康元年他曾用霹雳炮击退金兵对汴梁的围攻。其时的炸/弹已是以铁作外壳,威力极大。

    据《金史》描述,这种炸/弹“火药发作,声如雷震,热力达半亩以上,人与牛皮皆碎迸无迹,甲铁皆透”。

    但是,为什么没有达到质的转变呢?

    原因在于火药发明之后,设计师和匠师们就一直想不断改进它,设法增强它的威力。

    除了火药配方的调整外,更关键的是提高硝石、硫磺的纯度。

    可是关于硝石的提纯,直到宋代仍无很大改进,只是简单的煎淋加上蒸发浓缩加上重结晶。

    两人没有稀得用牙郎,因为他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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