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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章 血与火之战(三) (第3/3页)
雷德伸出手握住了玄 武的刀柄,只要他旋转这柄利器,就能将林末央的伤口搅成一团血肉模糊的烂泥。 “放过他,我求求你,我做什么都可以,求求你,只要你放过他!”莉莉尔扑倒在普雷德脚下,她哀求道,现在根本顾不上伪装。 “好妹妹,你就那么喜欢这个男人么?”牧狼人闷闷不平地说道,他脸上烧焦的血肉正在逐渐恢复,但是他被莉莉尔的行为伤了心。 “不用求他们了,既然你想做一个普通人类,那就去做吧,这种事情,只要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,那就算是人类了哦。”林末央笑着说道,他好像完全不怕眼前三个血族。 “你的废话有点太多了,对于一个快死的人来说。”普雷德阴沉地说道,他的手已经握在了刀柄上,他只要轻轻一转,就能在林末央的胸口转出一个大窟窿来。 “老子都快死了,我怕个球?有本事你杀我两次啊!”林末央流氓一样对着普雷德说着狠话,他已经无所谓了。 “我倒要看看,有没有谁能够救……”普雷德握紧了刀柄,而莉莉尔则扑到他的腿上,抱着他的大腿阻止他的动作。 “砰!”一声天崩地裂的巨响,普雷德甚至也只能来得及拔出玄武挡在身前,这子弹来的太快,他根本没有预判弹道的时间,他只能接着眼睛的余光扫了一眼这枚子弹,然后将刀挡在自己的面前。 巨大的力道直接震碎了普雷德手腕,玄武直直飞向上方,插在酒馆大厅的天花板上。林末央从墙上滑落,被莉莉尔抱在怀里。 “还真有不怕死的……”普雷德挡住了这一子弹,虽然手腕已经粉碎,但还可以接受。 很快普雷德就现了不对劲的地方。他的身旁已经没有了牧狼人和莎克巴丝的身影,他错愕地回头,现两人已经倒飞在他的后方,牧狼人的脑门正中镶嵌着一枚银色的弹头,而莎克巴丝更惨,她的头颅整个爆开了,正在地上难看地蠕动,缓缓愈合。 普雷德吸了一口凉气,以他的听力,刚才分明只听到了一声枪响,但这个快枪手居然同时精准地向他们三人分别射出了一枚子弹? 笼罩在长袍里的身影穿过大厅门口的烟雾,出现在大厅之中,犹如漫步至此的死神。 他的手中提着一柄枪口还冒着青烟的左轮,手指皮肤光洁白皙。 “加拉哈德!”普雷德的本能让他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,但是很快他就反应过来,和加拉哈德作战,决不能后退! 砰,又是一声巨大的枪响,将林末央的意识从鬼门关震了回来,普雷德这次手无寸铁,四肢关节几乎是同时爆裂开来,这个老人的枪居然快到连枪声都可以重叠。 加拉哈德默然不语,七枚滚烫到泛红的子弹壳掉落在地。 那是一柄有些年头的武器,纳甘m1895,就像这个老人一样古老,但是最新的炼金工艺赋予了这柄1oo多年前的武器新的生命,除了枪型,甚至连某些细节处都已经用现代魔导科技进行过了改进。 这个老人一一地将子弹压入弹巢,每一枚子弹的弹头都泛着桀骜的金色光芒。 如果是一位加拉哈德的狂热粉丝,那么一定能够认出这柄功勋武器。曾经的圆桌五杰之一,美洲传奇快枪手,曾经的圆桌第四席“划破夜幕的闪电”,多宾爱德华。 他在临终之前将自己的爱枪送给了加拉哈德,而传说加拉哈德一直将这柄功勋武器作为自己的贴身爱枪,经过了无数次技术升级以及强化。 当初多宾作为美洲第一快枪手,和加拉哈德这一巫师界第一快枪手亲密无间,但是那时候多宾已经4o多岁,而加拉哈德不过25岁年纪。 两人的出枪度伯仲之间,所有关于圆桌议员的讨论中,两人的枪谁更快一直是一个热烈且经久不衰的话题。但是随着多宾的去世,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被埋进了黄土里。两人是亲密的战友,但是加拉哈德从未参与过类似的比较。 普雷德没想到这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在这个年纪,还能打出如此迅捷的快枪,手中武器的威力更是大到可怕,这武器和炮已经没什么区别了吧? “真是个老怪物!”普雷德听说过这个人类的大名,他一举葬送了血族的七位二代种始祖,只留下征服者瓦尔特逃出生天,即使普雷德的年纪远远过这个人类,但是在他的面前,他依旧觉得眼前是个古老而又恐怖的怪物。 “狼,莎克巴丝,你们两个去杀掉那个人类,我来拖住加拉哈德!”普雷德喊道,这个人类长于谋略,虽然有着快枪的绝技,但是战斗力应该不如锋龙,他拖住加拉哈德,那么就有机会杀死林末央。 话音刚落,他已经表情狰狞地开启了恶魔形态,关节在几个呼吸之间就已恢复如初。 “来吧,让我看看所谓的圆桌传奇,到底能做到什么地步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