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
第34章佳人难再得 (第1/2页)
《送沈临风》?这首打游诗的名字竟然被那个败家子这样命名? 所有人听后都是目瞪口呆,而后目露怜悯的看着沈临风。 完了,沈临风完了,今日之后,这首打游诗定是会流传开来。 虽说他之前暗讽王康那首诗写的更好一些,寓意也更加的深刻,但相对王康所作打游诗的这种大白话。 显然是后者更容易令人接受,谁都可以诵读几句,哪怕是不识字的白丁,都能背的通顺。 沈临风的文名经此之后算是毁了,这首诗会跟他一辈子。 而他也会成为别人的笑谈,不如人,也不如狗! 沈临风显然也明白这个道理,他的脸色由青变白,又白变红,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。 听着周边的议论,王康笑而不语,想当狗?哪有这么简单,让你连狗都当不成! 还作诗嘲讽?我倒要看看谁嘲讽谁,打游诗从格调上确实比不上正体诗,但胜在通俗易懂,朗朗上口。 而且打游诗本就暗含讥讽,风趣逗人,用做此时,是最为合适的。 沈临风与董辉坐立难安,别以为此诗说的是沈临风,就没有董辉什么事。 他可是此诗中,除了沈临风的另一个主角,也好不到哪里去。 “董二少,要不……我们先……走吧!” 沈临风坐不住了,之前饱受奉承的他何曾受过如此之辱。 此刻只觉后背如有刺芒,如坐针毡,他受不了了! 这个败家子太狠了,用词也太过毒辣,把他直接搞懵逼了,此刻脑海中尽是一团浆糊,更别提什么反击! 离开,只有先行离开! 等缓过劲再做一首暗讽之诗,不!再做十首!定要让那败家子好看,沈临风如是想到。 董辉的面色也是难看之极,真的就这样灰溜溜的走了吗?那可就真的成笑话了。 几日之前,还是他跟沈临风连手让王康灰溜溜走的,莫非情景就这么快的转过来了? 不行!不能走!绝对不能就这么离开。 更何况今日是谢姑娘的独场,谢姑娘寻常难露一面,更不要说这种独场的机会,更是难得。 董辉想着,蓦然眼睛一亮,还有机会让那败家子丢脸掉面的…… 想到这里董辉直接对着沈临风说道:“我们还是有机会的,再等一会谢姑娘便会出场布题,那败家子爱慕谢姑娘已久,这样的机会定然不会放过!” “谢姑娘素爱有才之人,反之则是讨厌那些满身铜臭之人,以你才学定会最后夺魁成为谢姑娘的入幕之宾,到时那败家子定会失落之极,说不定又会像上次那样做出什么荒唐事来!” 董辉的眼睛越说越亮,“到时我们便可大做文章,让那败家子无地之容!” “对啊!”听了此话沈临风也是瞬间心头一亮,这确实是个不错的反击机会。 上次谢姑娘只是短暂露面,王康便觉惊为天人随后沉迷其中,妄图用万金买下谢姑娘的初夜权。 最终被谢姑娘奚落了几句,碰了一鼻子灰,而后被他作诗暗讽,成为一段笑话。 这次只要把握好时机,定还能向上次那般,这样他便扳回一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