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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3章 跟阎罗王抢人 (第1/1页)
陈寡妇居然给她跪下! 上辈子,沈秋然救过很多人,经常跟阎罗王抢人。 可从来没有一个病人或家属,像陈寡妇这样跪她的。 折寿噢! 沈秋然赶紧让沈秋意把陈寡妇拉起来。 陈寡妇硬是不起来,对沈秋然连连叩了几个头,还哭道: “陈冲三岁时,他爸就去世了,他爸当时也是在田里干活突然晕倒再也没醒过来,今天陈冲晕倒,我吓坏了,才对你说那么重的话。” “沈秋然,我儿子的命,是你救回来的,以后你让我这个寡妇当牛做马我都没有任何怨言!” “求你不要怪我今天那样对你,这篮子里装的是几斤红薯和三块钱医药费,还有这只老母鸡,你一定要收下……” 沈秋然这才看向陈寡妇的旁边。 陈寡妇旁边放着一个竹篮子和一只绑着双脚的母鸡。 沈秋然抱着“能收买人心就收买人心”的态度走到陈寡妇面前,弯下腰身,伸出没受伤的那只手,把陈寡妇拉起来,语气还算温柔: “救死扶伤仍是医生的职责,今天遇到任何人晕倒,我都会救,你不要有过重的心理负担。我只收我应得的,其余的,你拿回去。你一个妇人家,带着孩子生活也不容易。” 陈寡妇被沈秋然这话感动的又是一通哭。 哭得满脸是泪,这是她男人死后,第一只哭得这么难过的。 她一个寡妇带着孩子生活,实在是不容易。 可这样的话,她的婆婆,她男人的兄弟姐妹,都不曾跟她说过。 为了保护好儿子,为了不让那些光棍占自己的便宜,她从一个性情温顺的女人,变成一个彪悍的泼妇。 她紧紧地抓住沈秋然的手,哭泣道:“陈冲是我的命,你救了我的命,你要是不收下这些,我心会不安……呜呜……” 沈秋然无奈地笑了笑:“我收下这些,我心会更加不安,我就收三块钱就行了。那瓶药有点贵,我不收钱,我就会亏本。” 陈寡妇的丈夫死后,她婆婆以及丈夫的兄弟怕她母子俩会拖累他们,早早就把他们分了出去。 儿子三岁起,她就一直背着儿子挣工分,换下来的粮食,钱,她都是省吃俭用。 儿子六岁开始,就懂得帮她干活,开始挣工分。 孩童挣的工分,不像大人那样,几天下来,都没挣到一个满分的。 但对于陈寡妇来说,儿子能这么懂事,她就很满足了。 每天生产队分下来的粮食,都够他们母女俩吃。 三块钱她还是拿得出来的,对她来说,只要儿子平安无事,别说三块钱,就是要她的命,她也会给! 她非要给沈秋然红薯跟老母鸡:“我家里有粮食,还有一只鸡,这些是我诚心诚意给你的,你就收下吧。” 沈秋然生气:“我说了只收三块钱,你再在这里推推塔塔,我就不给你儿子复诊了。” 她这气势着实把陈寡妇震住。 陈寡妇不敢再推塔,怕迟一秒沈秋然就不给她儿子复诊,她赶紧从篮子里面拿出那三块递给沈秋然。 沈秋然拿着钱,脸上才露出笑容,温声对陈寡妇道: “这才乖嘛,我是给你们治病,不是抢你们家财,我拿我就得的诊金就行了。” 陈寡妇抬起头,看着沈秋然的笑。 眼前一阵恍惚。 沈秋然笑的时候,很好看。 而且她也不像村里人说的那样蛮不讲理,泼妇狠毒,嚣张跋扈…… “你儿子心脏不好,平时不要让他过于操劳,但也不能什么活都不干躺在床上,这样对他身体也不利。我过两天给他配些中药调身体,那瓶药片你让随身携带,若是觉得胸闷,心口疼,马上含一片或两片。” “谢谢你秋然,你真是活菩萨。”陈寡妇对沈秋然感激不已。 沈秋然苦笑:“活菩萨不敢担,你们不要叫我毒妇就行。” 陈寡妇曾经就叫过沈秋然毒妇,现在听沈秋然这一说,她脸上划过一抹尴尬。 所以,从沈秋然的家,她见到村民就夸沈秋然。 今天,沈秋然救醒了陈冲,还打了李雪莲一巴掌的事,在虎山村像一阵狂风,早就传开了。 村民听到陈寡妇夸沈秋然,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嗤之以鼻、反感厌恶。 甚至还觉得,要不是沈秋然,陈寡妇唯一的命根子就要死了。 或者,像李雪莲那样说的,抬回去针灸,也是死了。 在村民的潜意识里,他们已经开始拿沈秋然跟李雪莲作比较…… ***** 沈秋然把院子围墙砌得有点高,黄连群趴在她屋子里的窗户,只能看到一堵墙,但沈秋然跟陈寡妇说的话,她全都听见了。 她的心,就像被刀子割一样,弄得她全身都肉疼。 三块钱! 自行车! 老母鸡! 粮食! 如果不分家,这些全都东西就是她的! 现在分家了,她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些,都进了沈秋然的口袋。 她要是知道沈秋然有这样的本事,打死她都不分家! 钱啊,自行车啊,粮食啊……! 想想,黄连群都捶胸顿足! 她趴在窗户上百思:要怎样才能让他们回来跟自己住?才能让他们心甘情愿“孝顺”她? 突然,她脑子闪过一抹想法。 她觉得这个想法可行,可是一想到陆南承有可能会因此生气,把当年的事讲了出来,她双眼又一片黯暗。 所以,陆南承这个残废儿子,真的必须死不可? …… 送走了陈寡妇,沈秋然开始摆弄起她的猪肝。 腌制了一个下午的猪肝,颜色已经变黑了。 沈秋意走过来,看着沈秋然手中的猪肝问:“这是啥?咋那么像猪肝?” 沈秋然笑道:“就是猪肝。” “这东西好臭好腥,一点都不好吃。”沈秋意道。 沈秋然诧异地看着沈秋意。 沈秋意可是饿肚子的人,肚子里油水都没有多一两,竟然嫌弃猪肝不好吃? 她还以为,这个年代的人,只要是肉,才不管是不是内脏,才不管会不会臭,都会买回家吃呢。 其实也不是。 猪肝腥味重,这个时候的人,炒菜十分简单,盐和油是炒菜的必需品,酱油已经是奢侈的调料。 很多家庭,这里都没有酱油这个调料,炒菜都放点盐放点油。 光是放盐和油炒的猪肝一点都不好吃,吃过后,嘴巴一股猩味,要喝很多水和很多米汤,或是吃什么东西来掩盖这股猩味。 家里粮食本来就不够吃,煮的米汤也是有限的。 猪肝不在他们的欢迎当中。 他们最喜爱的就是肥肉。 干活累,消耗快,容易饿。 红薯,芋头,白粥都不顶饿,他们需要肥猪肉。 瘦肉,猪骨,排骨,猪下水,在农村一点都不受欢迎。 “我打算做好,拿去卖呢。”沈秋然道。 沈秋意惊愕地瞪了瞪眼睛:“拿去哪里卖?” 沈秋然贼兮兮地笑道:“镇上,或县城,你过来看着我做,卖得好,以后就做这个卖,比你到生产队挣工分还要好。” 沈秋意不敢相信,有人花钱买猪肝吃。 但她还是跟在沈秋然身边,看着沈秋然如何把猪肝做成一道美食。 沙啦—— 见到沈秋然把簸箕上的石头倒进锅里,沈秋意惊奇地问:“秋然,你这是干嘛?” “炒猪肝。” 沈秋意惊得两只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:“用沙子炒猪肝?” 网页版章节内容慢,请下载好阅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请退出转码页面,请下载好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