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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街流子,很二,别名二流子 (第1/2页)
这个态度依然让司鸿初不爽,不过想到自己是将要上大学的人,司鸿初决定不一般见识。 离开菁华池,司鸿初按照曹姐的指点,终于来到菁华大学。 还没等进校门,几个年纪相仿的人走过来,把司鸿初团团围了起来。 司鸿初本来以为是自己未来的同学,但这几个同学打扮的太另类了,头发染得五颜六色,弄成稀奇古怪的样子。 他们一个个弓着腰,如同特大号的虾米,脸上挂着七个不服八个不忿,嘴里叼着廉价的烟卷。 在乡下上学的时候,学校对学生形象要求很严格,就算大学的环境很宽松,却也不至于宽松到这个地步。 司鸿初看得出来,这些人都是混混,东北农村称之“二流子”。 事实上,这帮人确实是街流子,也很二,没什么大本事,终日混迹在菁华大学附近,偷自行车、抢学生,偶尔当飞车党,什么事都干。 这一次,他们盯上了司鸿初,尽管司鸿初一看就是纯屌丝,身上不可能有多少钱。但抢屌丝的安全系数高,要是不小心惹了哪个二代,他们就可以跟自己的二流子生涯说再见了。 “老弟,哪来的……”其中一个二流子上下打量了一番司鸿初,嘿嘿一笑:“想去哪啊,我们送你!” “不用。”司鸿初摇摇头:“谢谢你们的好意,不过我认识路。” “哎呦,老大,他不给你面子!”另一个二流子怪叫一声,说道:“这土逼是不是找收拾呀?!” “算了,今天心情好,不动手!”为首的二流子摇摇头,又对司鸿初道:“不过,哥们最近手头紧,打算跟你借点钱花!” 司鸿初很费解:“我和你不熟,为什么借钱给你?” “你他妈装糊涂,是不是找揍啊……”二流子说着,抬手就要给司鸿初来一记耳光,可是手悬在半空中突然停住了。紧接着,他表情一变,缓缓转过身来,无比郑重的对其他二流子道:“你们知不知道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?” 其他二流子愣住了,不明白老大葫芦里卖的什么药,一起摇了摇头。 “人,早晚是要死的,无论你有怎样的地位有多少钱,最终难免都要被坟墓埋葬!正如古人云:长恨自身非我有……”长长叹了一口气,这个老大无比惆怅的道:“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活着?” 这帮二流子不再注意司鸿初了,一起看着老大,费解的摇摇头。他们不明白,老大怎么突然变得这么有学问,说一些自己根本听不懂的话。 “因为我们可以信春哥!”这个二流子突然跑开几步,站到一个很高的地方,扯着嗓子喊道:“信春哥,得永生!” 说着,二流子解开腰带,把裤子往下一扒。 二流子的整个下半身立即暴露在空气中,那个软塌塌的部位好像一面破旗,迎风招展。 “快看!有人果奔!”周围的路人立即被吸引了,一窝蜂跑过来,拿着手机拼命拍照。 这个二流子却不以为意,高高的挺起胸膛,尽情展示着那面破旗,带着胜利者的微笑俯视众人。 “老大,别闹了,快下来……”几个二流子急忙跑过去,脱下衣服裹住老大的身体。 “滚开!别碍事!”这位老大却不领情,一脚把小弟踢开,唯恐别人看不到自己的破旗。 当天晚上,他就红了,从校内网到土豆网,到处都是他果奔的视频。 没有人知道这是司鸿初搞的鬼,司鸿初从小就发现,自己有一种特殊的能力,能让别人短时间发疯。 于是,凡是自己看不顺眼的人,司鸿初都会让他疯掉。 经常是一个人正做着事,突然间就疯了起来,过了一会后恢复正常,根本不记得自己干过什么。 司鸿初来自桃花村,地处东北大山深处,只有几十户人家,住的都是简单的砖瓦平房。近几年农村经济发展,其他村子纷纷盖起了二三层的小楼,装修得如同别墅。唯独桃花村没有任何变化,依然坚持着已经延续了几十年,甚至可能是几百年的那种质朴。本来这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乡村,因为有了司鸿初这么个主儿,久而久之有了“疯子村”的名声。 最离谱的一次是市长来视察,镇里为了迎接,要求家家户户整修一番。当时司鸿初气愤于镇里太折腾人,于是让镇长扒掉了市长的裤子,结果镇长为此写了一个月的检讨。 桃花村本来就地处偏僻,这样一来更没人敢来了。 本村的姑娘拼命往外嫁,外村的姑娘不敢嫁进来,全村上下到处是光棍,说起来都是司鸿初害的。 司鸿初不知道这个能力怎么来的,也从没对任何人提起过,只是知道如何使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