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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初出茅庐 (第2/2页)
个虔诚女子,修道成仙时,北斗星君询问她是否有什么要求,女子以手抿口,笑而不答。北斗星君误以为她是祈要胡须,就赐了她长须,因为她笑时呈喜像而封为喜神,因有长须,不再让凡人看到她的形象,从此喜神专司喜庆,却不显神形。所以,喜神最大的特点是没有具体的形象,也没有专门的庙宇,高度抽象。 对喜神的敬奉在各种礼俗活动中均很常见,尤其在民间的婚礼中,西南片区一直盛行。 婚礼中的喜神,主要针对新娘家的。出娘家的时候,娘家的喜神就一路车马护送,确保新娘大吉大利。到了婆家之后,必须将其迅速送返。倘若喜神一直在婆家逗留,新娘就会有可能出现异象。 至于会出现什么异象,三公没有说明,我年纪太小,无法想象,也不敢想象。 香案已经摆好,民间但凡上了年纪的人都会。一张四方桌,上面摆放着一个升子,里面装着米,然后插着香烛,道具很简单,程序也不繁琐。 我和三公在老鹰山做过几场法师,大多数村民都认得我。 “三公没来?” 管事是小队的组长王大明,是新郎的堂叔,四十多岁,很和善地问我。 看来,不只是我一个人叫三公为三公。三公仿佛是一个权威的代号。 “我师父去塘寨了,这个事情又我来做。” “哦哦……” 王大明还是笑着,不过笑的诚意不是太够。看得出,他对我这个稚嫩的端公不太信任。 不过跟着三公的小半年,我也成为周边村寨的“名人”了,不到十七岁,身高一米八二,帅气聪慧。这是很多人对我的印象。 王大明心里再由不爽,最终也没表现出来。也许是不看僧面看佛面吧。 我仔细一看,才发现结婚的人居然是我初中同学王筱雪的哥哥王华,心里就有点不爽。 初三的时候我给王筱雪写过情书,被王华发现后,曾经在某个赶场天,把我拦在电影院门口威胁过我,说再给他妹妹写些乱七八糟的,他就要狠狠揍我一顿。 好在我大哥二哥也不是吃素的。虽然我们家住在乡下,但是大哥二哥的朋友多,一帮人转过来把我带走,事情才没有恶化。 但是后来王筱雪也警告过我,说他哥哥买了一把小叉子,也就是书面语说的匕首,叫我以后不要再给她写信了。 那段懵懂的爱情因此无疾而终。 再看王筱雪,当年的校花还是那样的美丽,后脑勺的马尾辫子更长了,眼睫毛也更长了。两年不见,她又长高了许多,应该有一米六七了吧,而且漂亮了许多……不,她已经漂亮的不能再漂亮了。 老鹰山是什么风水宝地,咋就孕育出这个一个美人? 我不敢看她,看上一眼,下面就会出现情况,内裤有点小,胀得难受。 王筱雪已经考上了高中,寒假才回家的,半年时间我几次在老鹰山做事情,都没有碰到过她。 如今的我却当上了端公,王筱雪不可能再用正眼看我了。 一码归一码,这个喜神我得好好的回,越是这样的关系,我就要把事情做得越好。 考取高中,不一定就能考上大学。而我干了端公的行当,就一定会当上掌坛师的。 王华也看清楚是我了,眉头皱了一下,但没说话。 这是办喜事,我是来回喜神的。 燃好了香烛,烧了九张纸钱,我也懒得掏出揣在帆布书包里的小本本,朗声就吟诵起回喜神的偈语。 日吉时良,天地开张,新娘到此,车马还乡…… 这点小事还难得了我吗? 但是就在收场的时候,王家突然出事了。 回了喜神,我却忽略了各路神仙,还有前来王家看热闹、蹭吃蹭喝的鬼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