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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7章 墨迹 (第2/2页)
挑衅苍城第一才子,不知天高地厚的与其比试诗文。 说什么对于诗文有几分自信,结果写出来的不过是再直白不过的常言俗语。 届时,看他还有什么脸面与赵秋月相处。 “就凭你,还想奢望与天仙一般的女子成亲,做梦。”南宫洛嘴角勾起一抹冷笑。 他有些迫不及待了,想看秦轩写完的全部诗文到底是什么水准。 要是与第一句差不多,那对方与苍城的秋月仙子恐怕也就不会有什么交集了。 世人皆知秋月仙子素净高雅,好诗文,爱音律,一般的才子对方都不屑一顾,更不要说普通男子了。 没有文才,不通音律,还想与仙子一般的人物结亲,那绝对是痴心妄想。 他是这么想的,与赵秋月那些犹如过江之鲫的追求者一样的想法。 至于赵秋月内心是怎么想的,那谁也不知道…… 赵秋月神色平静,仪态淡雅。 她没有露出什么失望情绪,因为,在她看来,秦轩写出这种诗文很正常,中规中矩,算不上好,但也不算差。 就像是平常人为了韵脚强行拼凑句子一样,没什么出奇的地方。 甚至,她觉得秦轩能写出这种句子已经很不错了,毕竟他以前浑噩了那么多年,最近才恢复正常。 赵秋月也没有疏远秦轩,依旧站在原地看着,十分淡然。 外人都以为她喜好高雅,轻视平凡之人,但那只是外人那么认为而已。 她之所以不与人打交道,纯粹是因为性格,而非因为爱好。 她喜静,不喜喧扰。 所以,一直以来,她都少与人交流,对男子更是从不假以辞色。 若是说谁会因为文采好,或是精通音律,就能让她青睐,那才是白日说梦。 高看一眼是肯定的,她喜欢那些东西,但她喜欢的是作品,可不是人。 一如澹台初梦喜欢吃肉包子一样,澹台初梦可不喜欢那些山猪。 她只是喜欢吃而已。 案台边。 秦轩写出第一句诗就觉得有点不妙。 杜牧的这首《清明》虽然流传度广,但论文才确实不怎么样,太过通俗,不仔细品味的话很难领略到其精妙之处。 它重在意境,而非是文字的锤炼。 一个个简单质朴的文字组合起来,构建出最为常见的景致,再以这种景致引发别人的遐想。 这才是这首诗的妙处。 他必须将速度放慢才行,不然,恐怕在场没几个人能领略到这首诗文的巧妙。 “路上行人欲断魂”,这一次,秦轩写的速度就放慢了,一个字一个字的勾勒,像是在临摹什么孤本真迹书法一般,十分认真。 不过,这在外人看来就是他在拖延时间了,知道自己必输无疑,所以想让丢脸的那一刻晚来一些。 “墨迹什么,字写得好有什么用,最终决定胜负的还不是诗文好坏。” “他多半是退缩了,没看到钱公子诗文的时候觉得自己有点水准,能拼凑出几句诗,有获胜的可能。可在看到钱公子诗文的之后,心中知道算盘打空,所以想借着写诗来消耗时间,然后在心里琢磨个合适的理由脱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