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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九章 买书 (第1/2页)
学堂的日子,依旧过着。 老夫子不敢管他后,林延潮的日子无疑悠闲得许多。 家里的环境好了,林延潮不用自己再烧火做饭了,吃着干饭伴着腌菜的日子。 在食堂里林延潮交上一百文,每日两餐是固定能吃到一道素菜的,偶尔还有一点小鱼小虾,至于张豪远也会带点家里吃不完荤菜进来,给林延潮侯忠书二人打打牙祭。 这样的日子,无疑是十分惬意的,林延潮发觉穿越久了,过完一遭苦日子后,自己对生活质量的要求,竟低了好几个档次。 有时候读书读得疲了,林延潮累得不行,躺在讲堂外大榕树的树荫下,仰望天空,也会想着其实这样的日子,也是不错。直接在乡间当个学霸好了,不用想什么出人头地,不用整日头插鸡槽里埋头读书,努力考什么功名,但过个几年考了县试,捞个童生的名头,自己就上省城当个讼师。 凭着自己看了无数闲书的阅历,怎么样也能混个大状,这收入绝对比穷酸秀才高了十几倍不止。 或者打了几个官司,积攒经验,能被知府,知县赏识,混个师爷,幕僚也不错,甚至去权贵家当个清客也行,整日陪着二世祖,斗鸡耍狗,帮衬在旁调戏良家妇女也是一件有趣的事。 但是这也只是想想而已,每次这么想完后,林延潮都会去洗把脸,重新坐下来读书。这么读书究竟的意义在哪里,他也不太清楚,总是觉得是一种惯性,或者是心底隐约觉得,既上天给自己重生在大明朝的机会,他不登上巅峰去看一看,见一见张居正这等伟人都是一种遗憾。 这么苦读下,林诚义给自己的大学章句早都看烂了,至于颜勤礼碑他也写了无数遍,乡间社学藏书太少,来来去去就那么几本。林延潮在社学里想找本书看都不行。 这一日,天气也不炎热,老夫子依旧早早教完书就走人了,林延潮摸着兜里还剩下的几十文钱,约上张豪远,侯忠书一并到洪塘市去买书。张豪远,侯忠书他们自然是高兴,能上一趟集镇,对于这整日困在小乡村的少年,是件多愉快的事。 洪塘市是省城三大市之一,沿着入闽的衫关道,商港埠头,十分繁华。 因为挨着官道两旁,洪塘市极其就是一条长街称为洪塘街,上连芋原街,下衔下坞街,就是一条数里长街。明初时地方志上就有言,洪塘街沿江居民袤数里。 这样的街道上的店铺自是目不暇接,酒米店,棕毛店,米店应有尽有。 但三人是纯粹来逛书店,闽地文风鼎盛,读书人很多,在集镇里专门有书肆。书肆旁,也有其他配套,都是作读书人的生意。 林延潮入了一间书肆,这间是专门卖旧书的书肆。一般文人不到落魄是不会买自己读过的书,但总有些落魄子弟,或是因读书读到贫困潦倒的读书人,将旧书卖给书肆。 而对林延潮这样不算富裕的子弟而言,来买旧书书肆,也会比新书便宜个两到三成。林延潮在书肆里淘书,看到一本魏何晏著的《论语注疏》十分喜欢, 还有一本《多宝塔碑》的帖子,想到自己这几日《颜勤礼碑》已是练得熟稔了,莫约准备临下一个帖子了。 不过林延潮兜里的钱只够买一本的,两本就有点不够了。 林延潮想了下,先随便拿了一本新刊的《毛诗正义》装着一番很喜欢的样子,与老板商量价格。讨价还价半天,林延潮说太贵了不卖了。 然后林延潮再拿起《论语注疏》问老板买,《论语注疏》是旧书,书页有些黄了,上面还有上一任书主的注释。书店老板本是觉得这样的书不太好卖,却不知道林延潮最喜欢看别人注解过的旧书。 书店老板认为林延潮不喜欢,就报了个低的价格,又经林延潮讨价还价一番,最后将价压到五十文就把《论语注疏》,临末了还贴上十文,将《多宝塔碑》的帖子也是弄到手了。 林延潮开心地从布兜里掏出钱来,数了六十个铜钱,放在桌上,取走了《论语注疏》和《多宝塔碑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