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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三十二章 吾有所得 (第1/2页)
在张居正面前,林延潮可谓是打十二万个小心。 清丈田亩之事,林延潮对张居正是支持和敬佩的。若是真要林延潮建言,他可能会与张居正建议,与其分蛋糕,不如做蛋糕。 但在张居正面前,林延潮不能这么说。 张居正道:“本阁部问你,清丈之法为何可行?” 林延潮道:“中堂,至隆庆以来国用不足,国库空虚已久。无钱无财,兵不可用,国不可守,万一若国家有事,朝廷要用钱,唯有向百姓加赋。但以我大明今日吏治,要想国库多收一升米,最少需从百姓那征三升,甚至五升之多。” 听林延潮此言,张居正不由冷哼一声,确如林延潮所言,明朝吏制败坏,从上到下的贪污成风,若国家要加赋,从民每亩多收一斗米,但底层胥吏不从老百姓那强征三斗米以上不会罢休。 林延潮继续道:“桑弘羊曾言,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。清丈田亩之法,不用向百姓多征一文钱,却可不加赋而上用足,故而此乃良法。” 张居正见林延潮引经据典点点头,心道此人难怪能作一手好文章,不过能作好文章,不等于有真见识。 张居正问:“依你之见清丈田亩乃是十全良法了?” 林延潮道:“任何之法都不能称为十全十美,何况下官以为在推行上有些地方仍有欠考虑。” 听林延潮这么说,张居正心底不快,脸上却道:“兼听则明,偏信则暗。你不要顾忌,尽管与本阁部直言。” 林延潮点点头道:“既是如此下官就直言了,下官记得户部拟定清丈田亩八例,以之推广全国,颁布各路吧!” 清丈八例是由三个阁臣张居正,张四维,申时行,以及户部尚书张学颜共同拟定,这一条都是经他们反复讨论过的,林延潮竟说清丈八例有欠考虑。一个翰林竟敢质疑大学士与户部尚书共同做出的决定,你以为你是谁? 张居正道:“清丈八例之事,确乃户部拟定,宗海以为有什么不妥吗?” 林延潮道:“确有不妥,考虑不周详的地方。” 张居正捏须笑道:“本阁部在此洗耳恭听。” 林延潮道:“清丈八例每一例都可成法令典章,但下官敢问中堂一句,这些法令典章,百姓听得懂吗?” 张居正默然,似想到林延潮话中所指。 林延潮进一步道:“中堂,但凡天子纶音,由内廷将诏旨发出,传之六部,六部传至督抚,督抚传府,府传县,县再昭示乡老里长,最后本朝法令典章,是由乡老里长于申明亭向百姓告之。” “天子制诏,乃律令下者,上对下告之。朝廷的律令发至地方州县,县令告示乡老里长。清丈田亩惠及百姓,却不惠及豪右,可乡老里长多乃地方豪右,对于清丈之事阳奉阴违,若是再由他们向百姓告之,必曲解其意,甚至蛊惑煽动黔首,如此朝廷政令,就无法上通下达了。” 张居正听林延潮说完问道:“那